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保卫碧水蓝天、建设生态家园的重大民生工程。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系列工作及市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精神,我局于10月22日至23日对我市中河流域进行了巡查。巡查区域涉及堰塘乡、旧院镇、固军乡、白羊乡、井溪乡、蜂桶乡等6个乡镇。
在巡查过程中,我局发现大伦坎村村道公路加宽临时搅拌站、旧院镇污水处理厂、井溪乡盐源社区境内、旧院镇大桥桥墩桩基施工、旧院镇龙潭河污水处理厂等建设施工,存在废水、民用建筑垃圾排入河道的现象,我局已告知当地政府,加强监管,并建议当地政府督促各企业尽快对被污染河道进行清理,坚决禁止污水、废水、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倾入河道,污染水源。
在实地现场察看了河道水质后,与该河道所属乡镇交换了意见,要求乡(镇)村要牢牢守住生态底线,教育引导好当地村民,一是要做到无污水直排进河,无垃圾乱倒入河,务必保护好水域不受污染;二要规划引导群众建房,选址要科学,不得与河太近;三要保护好饮水源,要严格按照饮用水源保护的要求加强管理;四是河道治理一定要采用生态治理的方式,市委市政府也多次要求并特别进行了强调,这是底线。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大我市境内所涉河道矿山企业及在建工程的巡查力度,对非法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对手续不完善的相关企业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对巡查发现的环保、排污等污染河道的相关问题将函告相关部门,并对巡查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