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坡乡人民政府关于非洲猪瘟防控的应急预案
  • 来源:万源市庙坡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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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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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村委员会、乡辖各部门:

    为建立我乡突发非洲猪瘟防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非洲猪瘟,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我乡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动物防疫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乡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动物疫情时,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非洲猪瘟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组建应急预备队,实行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合;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控,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生猪及其产品流通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非洲猪瘟科学防控水平。

    二、紧急疫情应急指挥和相关职责

    (一)应急指挥

    乡政府成立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潘绍国(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秦主席(乡政府人大主席)

    成  员:乡农技站、乡党政办、乡财政所、乡安办、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技站。各相关站所、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司其责,共同做好我乡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工作。

    (二)相关职责

    乡农技站:组织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周边群众的宣传工作。加强对乡内农贸市场、生猪销售点等生猪流通环节的监管检查以及辖区内养殖户消毒工作的力度,严禁来源不明的生猪上市销售。

    乡安办:组织人力对全镇范围内的餐馆、小吃店等场所的畜产品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求上述场所做到进货畜产品健康,存放干净卫生,确保饮食安全。

    乡党政办:做好有关非洲猪瘟防控的正面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群众明白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但对生猪养殖业危害是毁灭性的,以确保我乡社会大局的稳定。

    各村民委员会:负责对辖区内群众宣传非洲猪瘟知识,加强巡查和引导群众不到外省调运生猪和生猪产品,协助乡农技站开展消毒、产地检疫、生猪养殖场(户)监管、检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等工作。各村民委员会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要首先向乡农技站报告,并由乡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核实后统一上报乡党政办及县有关部门。

    三、应急响应

    非洲猪瘟发生后,乡政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疫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乡农技站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情,在收到信息后要马上派动物防疫员进行快速初步诊断,并及时报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派出专家到场检疫,依法确定为一类动物疫病后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根据市农业局意见采集病样送动物防疫监督所诊断。对瞒报谎报和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严加惩处。

    四、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

    乡农技站要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消毒药品、器械库等。

    (二)资金保障

    乡财政所每年储备应急防疫资金和物资、扑杀生猪补贴、疫情处理业务、疫情监控所需资金。

    (三)技术保障

    加强乡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非洲猪瘟防控监测诊断手段。

     

    庙坡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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