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的紧急通知
  • 来源:万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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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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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万府发〔2018〕22号)和《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8年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达市人社发〔2018〕55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全面完成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调整基层平台建设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万府发〔2018〕22号)附件5中的建设任务分解表,立即着手将全部建设任务纳入2018年至2019年进行建设,且相关建设任务务必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二、预拨相关建设补助资金

    鉴于我市各乡镇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乡级财力有限,为尽快完成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任务,由市就业局将乡(镇)、村(社区)基层平台建设补助资金预拨到各乡镇,预拨标准为: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预拨建设补助资金1.8万元;各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预拨建设补助资金1.3万元;各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预拨建设补助资金0.8万元。相关剩余补助资金待验收合格后再拨付。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确保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削减开支标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就业局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

    (二)各乡镇要把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抓手,统筹协调推进,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推进力度,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政务中心、市就业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

    (三)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基层平台建设的相关标准抓紧组织实施,完成建设任务后要及时将申报资料报至市就业局,市级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现场验收。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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