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黄乡人民政府 关于柳黄乡2018年开展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总结
  • 来源:万源市柳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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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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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河长制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万源市委办公室、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乡水环境治理,打造青山绿水生态柳黄,我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生态发展优先原则,通过细化工作目标,压实责任,全面实现了河长制工作目标。现将2018年柳黄乡河长制开展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辖区内共有1条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喜神河),1条流域面积10-20km2以上河流(小桥河)。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我乡实行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总河长负责制,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责任明确、工作有序的河(湖)管理保护组织管理体系。乡管河流、跨境河流实行乡级河长全覆盖。小型水库纳入乡级河(湖)长,各级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1.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乡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属部门及村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办。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拟定落实河长制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设立总河长和总河长办公室。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总河长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乡分管领导兼任主任。河长制办公室设在乡交管办,负责河长制工作具体事务。

    3.分级分段设立河长。河流所在村均要设立河长,并由村主要领导担任。村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设河段段长、溪沟沟长、水库库长、山坪塘塘长。各村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设巡逻员。

    (二)强化职能职责,持续推进工作。从1月开始我乡开展了常态化的巡河,乡级河长做到了每月不少于3次巡河,全年巡河190余次,各村河段长做到了每周不少于2次巡河,全年巡河240次,并认真填写了巡河记录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三)我乡建立“4张清单”。按照分类指导、因河施策、因地制宜的要求,逐河(湖、水库、山坪塘)梳理形成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建好台账,制定“一河一策”管理保护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联动推进治理、管护与建设工作,保障河(湖)库水环境持续改善、水功能正常发挥,乡级河长和村社级沟长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四)召开河长制专题会议,强化宣传动员。我乡不定期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积极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通过村级广播、定期巡河和进村入户走访、微信群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环保意识,河流爱护责任意识。

    (五)开展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柳黄乡成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出台了《柳黄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柳黄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方案》,落实了各村饮用水源的保护责任人,并定期巡查,将巡查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六)工作成效。河道乱占乱建、 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基本实现 “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把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倒入河沟,导致“河长制”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缺乏专业治污设施和人员,对污染源确认、水质监管、治理措施等不到位

    (三)是农业面源污染还在个别地方存在;三是河长制工作开展经费短缺;

    (四)是河段长没有报酬,工作积极性不能正常发挥。

    四、下步打算

    (一)加强宣传引导势头。以村为单位,以村民为载体,做到全面参与,多种形式、多角度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对沿河村民发放公开信、倡议书、宣传资料等方式,增强居民爱河护河的自觉性,让群众及时了解河长制工作及其重要性,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河长制管理中来,形成“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河长制工作机制。继续按照市河长制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创新工作思路,开创工作新局面确保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河长制管理落到实处。

    (三)加大河流治理力度。一是着力整治垃圾乱倒、河岸违法建设和治理黑臭水体、河面垃圾、河岸生态,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坚持巡河、督查常态化机制、强化河道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河道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四)及时跟进完善相关软件资料,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柳黄乡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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