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万源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保障家庭申请、社区初审、太平镇复审、民政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协查、住保办终审,太平镇辖区符合保障条件需优先解决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对象共计14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拨打住房保障股电话(0818--8939866)。现将优先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保障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燎原社区:李运琪 徐世涛 曾学芳
裕丰社区:康良碧
新华社区:吴映秀 蒋喜敏 余天河 唐彦博
古马儿社区:李达非 李毅 肖兴波 谢长俊
东城社区:张由婷 廖中全
万源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