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14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达州市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经调查,现全市广大农户持有1998年至2004年的几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了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法律性,避免出现一户多证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2条、第20条、第21条和万府办发〔2014〕78号、万确权办发〔2015〕2号文件规定,1998年至2004年万源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从公告之日起全部作废。今后我市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一律以万源市人民政府新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万源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