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3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 索引号:MB0M04271/2018-00241
  • 文号:
  • 公文种类:
  • 来源:万源市政府办公室
  • 作者:
  • 发布日期: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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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忠杰委员:

    你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野生渔业资源保护的建议》(第2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河长制对河道的巡查力度”的建议

    我市已印发《万源市河长制巡查工作制度》(万委办发〔2017〕51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市级河湖长月巡河、乡镇级河段长半月巡河、村社级沟长周巡河制度,建立完善市(乡)河(段)长巡河台账,巡河过程中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查处问题不力的,以督办函形式转交责任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加强跟踪督促,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市乡村各级河沟长共开展巡河8000余次,发现问题950个,其中:已完成整改721个,正在或持续整改229个。

    二、关于“对承包河段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地落实,切实解决区域内水域污染问题,维护河湖健康,我市积极在全市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并印发《万源市2017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大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毒电炸鱼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共清理河道白色垃圾9吨、清除泄洪通道淤泥3.7万立方米、实施污水治理1.8万户,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场40家,迁养2家,整改38家,完成养殖场户用沼气工程建设2处,有效遏制了危害河库健康的行为。

    三、关于“重处电鱼、毒鱼等行为,杀一儆百,起着警示教育的作用”的建议

    市河长制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局,实行河道管理警长制,片区派出所所长任辖区河流警长。2017年全市共设河道总警长1名、警长16名,对辖区河流进行日常巡逻。截至目前,已开展警民联防巡河近400次,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起,市电视台跟踪报道1起;查处渔业非法案件40余起,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案件2起,行政拘留4人,罚款3000元。通过典型案件查处,对河湖违法人员起到了震慑作用。

    四、关于“渔业资源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并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年度考核目标”的建议

    2017年,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将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的通知》,已将河长制工作纳入了各乡镇、市级相关职能部门2017年绩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鱼类资源保护”占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10分,其中:“未明确毒鱼、电鱼、炸鱼等管理保护制度扣2分;发生毒鱼、电鱼、炸鱼等现象未及时上报,每次扣5分;隐瞒不报,每次扣10分,上不封顶,扣完为止”等内容。今年,我市已将此项工作继续纳入乡镇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内容(具体考核办法正按程序送审),切实加强我市渔业资源保护。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大力支持!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联系人:市水务局  陈泳名  852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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