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7日上午,花楼乡政府接群众电话:在花楼坝村发现一疑似鹰的野生动物受伤,不能正常飞行需救助。接电话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遣林业站工作人员前往事发地紧急处理。工作人员到实地后,初步确定疑似一只无法正常飞行的幼年鹰,查看无明显受伤痕迹,无法确认是否因病或受伤导致不能飞行。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立即与万源市森林公安分局罗文派出所联系,请他们派员处理此事。经万源市森林公安分局罗文派出所到场后,林业站工作人员将疑似鹰移交万源市森林公安分局罗文派出所工作人员,由他们带疑似鹰到动物医院进行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