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长石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长石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万源市长石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
长石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达州市委、市政府和万源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万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万安委〔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历次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达州市和万源市领导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乡范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
2019年即日起至3月底
(二)检查范围
全乡各村、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重点检查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烟花爆竹、矿山、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行业(领域)。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2、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完善、执行情况。
3、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对生产经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对发现的违章操作、违规经营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4、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明确隐患检查、报告、登记要求,明确整改落实和验收机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加强对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特殊岗位必须使用有相关资质的工人,严肃处理无证上岗的行为。
6、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7、各个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落实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民爆物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矿山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整治落实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
1、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重点查处机动车醉驾、超速、超载、无牌无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危险货物不规范运输行为,安保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维护保养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食品药品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是否经营变质食品、违禁药品、无证照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不规范管理、不规范经营等行为。
3、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 “三小”场所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情况等。
4、矿山、非煤矿山安全方面。重点检查相关村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日常检查情况;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审批关,严打矿山企业以整改之名违法生产。
5、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督查全乡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防范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情况。
6、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方面。重点检查燃气、农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否无证照经营,储存摆放是否合理、规范,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7、民爆物品方面。全面排查各村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烟花、火炮等民爆物品小作坊,严厉查处各村农户是否有非法存放枪支火药等。
8、学校安全方面。对各中小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教室、宿舍、食堂安全及周边食品安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9、其他安全方面。对森林防火、家庭用火用电、防盗等安全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四、检查方式
单位自查、执法检查人员明察暗访相结合。
五、检查步骤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3月11日):各村各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3月12日—3月29):乡执法部门、派出所采取抽查、全面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对有关村、单位、企业等开展督促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乡政府组建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活动,要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各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比照本实施方案,结合本村、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要积极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
(三)严格执法检查,切实整治隐患。乡执法部门、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执法检查程序,完善检查文书手续。安全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意见,对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乡人民政府,并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程序给予关闭取缔。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与“打非治违”、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督促安全生产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附件1
长石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唐 波 党委书记
副组长:罗丽萍 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 鹏 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邱 欢 党政办工作人员
刘宏炜 安办主任
袁新韬 安办工作人员
吴成林 国土村建工作人员
靳沁东 青花派出所指导员
卢成军 长石乡中心学校校长
李 略 长石乡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及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办,由刘宏炜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联系电话:0818-87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