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万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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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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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和《万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等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动公开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等四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6个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计划总结信息6条,规范性文件信息8条,工作动态信息135条,财政信息4条,其他信息47条。

    3.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我局采取“网上公开为主,公开栏和电子显示屏为辅”的公开方式,通过万源市政府网站、四川新闻网达州频道、电子宣传栏、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和平台,及时发布民政动态、政策法规、最新文件等权威信息,使群众能够方便、快捷获取民政各类惠民政策和工作动态。

    (二)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一是工作中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

    2.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提高公开质量。二是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全面、及时。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方面。根据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当年上级补助资金,我局承建的万源市精神病医院(一期)建设项目、万源市儿童福利院及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万源市烈士陵园建设项目、万源市旧院敬老院建设项目,通过局行政办公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规模及实施地点,报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在完成设计、造价评审后,进行网上公开招投标,同时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督促项目加快实施。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依托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公示栏、“一站式服务窗口”、“微小权力”监督平台等公开社会救助条件、标准、办理程序及时限、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公开方式做到及时便捷,办事结果做到公平公正。

    (三)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五公开”的要求,逐项梳理、编制、优化救灾政务公开流程,充分发挥“幸福·美丽万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作用,多渠道发布,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四)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编制我局财政预决算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等相关信息。

    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主办政协提案3件,均按期通过门户网回复办理情况。

    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和减灾救灾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拟发了《万源市民政局基层政务(救灾)公开实施方案》(万民〔2018〕50号)和《万源市民政局关于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万民〔2018〕51号)。

    (二)梳理公开事项,编制公开目录。根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围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梳理和编制《万源市民政局(救灾)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按条目方式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名称、依据、内容要求、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并根据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

    (三)规范公开流程,丰富公开方式。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把信息上报、审核、发布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宣传单、“幸福·美丽万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打开电视机,政策信息都知晓,办事查询不出户”的百家知晓。

    (四)推进公开公正,打造阳光民政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以政府门户网站和“幸福·美丽万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主,阳光村务、短信微信等载体同步运行,各级公示栏作为补充的多种方式公开我市救灾工作,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实际工作按目录、流程规定内容和环节操作。以落实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打造阳光民政。 一是保障群众权益。试点工作以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公开机构设置,群众了解自己所涉及的问题或困难,可以到什么地方去申请解决或救助;通过公开法规政策,方便群众提出合理诉求;通过公开办事指南,群众才明白灾后申请各种救助的程序。通过公开各种救助款物的发放情况,既是落实群众的切身利益,又方便广大群众的监督。二是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我市境内地势陡峭,自然环境恶劣,各种自然灾害发生较频繁。加之我市属国家级贫困市,困难群众较多,一旦发生较大自然灾害,极易造成群众住房倒损,而群众的自救能力和恢复重建能力又严重不足,政府的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含维修加固)补助一直是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为此,我们对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含维修加固)补助的申请审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公开,并坚持按程序开展救助工作。


    信息公开年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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