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万源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保障家庭申请、社区初审、太平镇复审、民政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协查、住保办终审,太平镇人民政府确认需优先调配公租房的对象共计10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拨打住房保障股电话(0818--8939866)。现将优先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保障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燎原社区:蒋久明 邓有雄 李仁奎
裕丰社区:唐德建
天马山社区:唐映东
古马儿社区:刘 敏 陈 娅 苟林元
秦川社区:陈正斌
状元社区:王道英
万源市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