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万源市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8日
万源市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民工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等要求,开展农民工网上办事服务,探索建立乡村信息保障工作机制,按时完成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有效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结合万源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精准化服务“三大原则”为指导,以实现农民工办事顺利、了解信息便捷、支持领导决策“三大目标”为中心,以开发信息服务、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三大功能”为重点,着力打造面向全市农民工及其家庭的服务平台,在全市乃至全省打响农民工服务的万源品牌,实现万源农民工“一部手机安心闯天下”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探索出将“农民工服务工作+服务平台+长效运行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和方法;建立起直达乡(镇)、村的农民工服务信息报送机制;推出一批便民利民为民的在线办事服务项目;有效解决一批农民工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经验。
三、工作内容
(一)确定信息人员。市级各相关部门、乡(镇)、村(社区)分别确定农民工服务平台信息员1名和审核员1名,负责农民工信息的采集、填报和审核;市、乡分别设立市级管理员、乡镇管理员各1名,负责本区域农民工服务平台信息管理,确保信息质量。〔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乡(镇)、村(社区);完成时限:2019年5月23日前〕
(二)信息发布流程。信息员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民工服务信息进行初核、填报;信息经本级审核人员审核后报送本区域管理员审核把关,再上报审核发布。〔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乡(镇)、村(社区);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三)平台信息保障。按照《关于印发<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8〕48号)要求,立足满足农民工就业创业、子女就学、医疗保险、技能培训、居住条件、工资支付、健康服务、社会保障等十六个方面的实际需求,逐一解读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与农民工相关的证照办理、子女入学、社会福利、社会救助、返乡创业、法律维权、医疗保险等政策法规;梳理出方便农民工办事相关机构信息、办事指南、用工信息、培训信息、活动信息等服务信息;整理出各级政府及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部署、措施及新闻;即时推出家乡近况、创业典型、村务公开等农民工关注的“鲜活”信息。〔责任单位:相关牵头部门(单位);完成时限:适时完成〕<!--加强农
(四)线上办理事项。“方便农民工办事”是建设农民工服务平台最重要的目标,也是为农民工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精准化服务的核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民工服务中心与相关部门反复调研、论证,在就业、社保、卫健、民政等农民工相关服务事项开展线上办理,有效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成功率,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五)跨部门(层级)运用。积极推进农民工欠薪追讨服务、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办理、农民工居住证办理和农民工“我要开店”服务这4个跨部门应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民工服务中心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对接,认真研究梳理农民工服务需求,做好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为农民工办事服务提供特殊便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7月31日前〕
(六)开展互动交流。依托12345热线和平台“我有话说”栏目,与农民工面对面地开展沟通交流,处理农民工反映的问题,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建议意见、投诉等,并在平台上进行回复,接受农民工监督,让农民工在平台上找到家的感觉。〔责任单位: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完成时限:适时完成〕
四、工作步骤
(一)培训阶段(2019年5月20日—5月24日)。各级各部门、各乡(镇)、村委会的信息员、审核员和管理员确定后,市农民工服务中心、中国电信万源分公司组织辖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弄清楚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的目的、意义、操作和流程等。
(二)攻坚阶段(5月25日—5月31日)。为保证2019年5月31日前服务平台正式运行,2019年5月30日前,市级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社区)要报送农民工关注的热点信息和农民工服务保障信息到省级平台。2019年5月31日前,农民工服务平台正式运行。
(三)长期阶段(2019年6月1日以后)。根据农民工实际需求,设定工作目标,列出工作清单,落实目标责任,严格信息保障考核,确保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持续高效运行。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市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农民工服务中心。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职能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1次专题会,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表扬先进,鞭策落后,确保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持续高效运行。
(二)建立平台信息保障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益农社信息员作为村级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员;乡(镇)指定劳动保障员或有责任心、会信息采编的相关人员作为乡级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员。乡(镇)、村信息员负责收集、填报、初审本乡(镇)、村涉及家乡近况、村务公开等栏目的信息;市级各部门负责收集、填报、初审本部门与农民工相关的保障信息、政策及解读、工作新闻等信息。乡级审核人员对所辖村上报信息进行审核、上报;市级信息报送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填报信息内容进行审核、上报。市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本级信息保障管理、本级部门报送信息的格式审核上报。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报送系统进行报送(添加农民工标签);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内容,通过农民工服务平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送。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
(三)建立信息报送考核机制。坚持质量至上的考核理念,围绕信息点击率核心指标制定信息报送考核细则,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年终开展“信息报送之星”评选活动。凡获得“信息报送之星”称号的信息员,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实行加分奖励;在同等条件下评优晋级优先,在同等条件下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村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坚决把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在市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农民工服务中心统筹推进平台建设工作;市目标绩效管理部门负责工作绩效评估、信息报送考核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工作细则和管理考核办法,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和乡(镇)、村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进。站在农民工的角度思考问题,梳理需求,谋划工作,保证提供的信息要图文并茂,解读的政策要通俗易懂,能够在线上办理的事项坚决在线上办理,不能够在线上办理的事项优化流程,推进跨部门(层级)办理,为广大农民工及其家庭提供人性化服务。
(三)注重宣传引导。每年在全市推出一批“信息报送之星”服务典型,广泛宣传其立足岗位,服务农民工的先进事迹,切实增强其为农民工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其服务农民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农民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严格督查问责。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是今年农民工工作的“一号工程”,事关工作全局,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懈怠的单位和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万源市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万源市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邓 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明山 市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工作局局长
徐世和 市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马笠鑫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颜明海 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陈登攀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涂 月 团市委书记
于小积 市妇联主席
吴树林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传杰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戴 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高 涛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娟 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 华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云建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田 军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杜成霞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陈天贵 市社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民工服务中心,由徐世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市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