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万市监行处〔2019〕0215号 | 万源市康乐乡赵家营村卫生室经营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 万源市康乐乡赵家营村卫生室 | PDY70243351178112D6001 | 潘忠义 | 当事人经营超过有效期药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处以罚款,并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 正常执行 |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20日 | |
2 | 万市监行处〔2019〕0248号 | 万源市虹桥乡亭子庙村卫生室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 万源市虹桥乡亭子庙村卫生室 | 王琼 | 当事人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罚款。
| 正常执行 |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6月10日 | ||
3 | 万市监行处〔2019〕0253号 | 万源市易购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万源市易购超市 | 91511781MA649F8M22 | 刘琴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四川省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
| 正常执行 |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