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大竹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竹镇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大竹镇
  • 作者:
  • 发布日期:2019-06-25
  • 点击数:人次
  • 各村(社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根据《万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学生安全工作防范溺水事故>的通知》 (万安办〔2019〕4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大竹镇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万源市大竹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1日

     

    大竹镇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根据《万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学生安全工作防范溺水事故>的通知》 (万安办〔2019〕4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防溺水的重要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大全镇范围内的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增强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意识,为创造和谐大竹创造更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我镇各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村(社区)在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和综合治理,一手抓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落实,一手抓长效机制构建,夯实工作基础,筑牢工作防线,尽最大努力把溺水事故降到最低。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领导,建立机制,进一步凸显工作合力。成立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小华(镇  长)

    副组长:鲁登欣(副镇长)    

    成  员:贺信全(综合管理办主任)

    刘彬彬(大竹河派出所负责人)

            杨长猛(大竹中心卫生院院长)

    汪孝发(大竹河中学校长)

    徐  锐(大竹镇中心小学校校长)

    董  勇(临河中心小学校校长)

    曾令涛(综合管理办工作人员)

    高  渝(综合管理办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管理办,由贺信全任办公室主任,高渝负责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树立安全防溺水意识全防范意识。

    要进一步丰富防范学生溺水教育途径,积极利用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开展丰富的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要积极开展周末及假期前最后一课“安全教育10分钟”活动,教育学生严格遵守防溺水“四不要”(即不要在无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要在设置有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不要在无安全保障和野外水源地游泳,不要在上下学途中和假期间在水源地周边戏水)纪律要求,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并建立学生间相互监督提醒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利用校园安全管理平台,以安全预警短信、温馨提示等形式,提醒家长做好学生校外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假期及周末放学前,学校各班必须落实1次以上安全预警教育;暑假期间,各学校必须每周发送不少于1次预警信息。全镇各部门、各村(社区)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深入发动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学生进行集中宣传教育,切实落实预防溺水安全“六个一”教育内容,切实强化家长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意识与监护责任。                  

    (三)明确责任,建立分工巡查机制

    为强化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加强境内水库、河道、溪流、山塘等危险水域安全管理,必须建立危险水域安全责任人台账,组织村(社区)干部、党员及组长到辖区内水域进行巡逻,完善危险水域定期巡查记录。及时劝阻学生私自游泳现象,将巡逻任务分工到位,责任到人,在境内水库、河道、溪流、山塘等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各行政村(社区)要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四)跟踪督查,强化安全追责考核

    各村(社区)要建立好责任分工机制和巡查记录,镇督查组将对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因工作疏忽等原因发生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