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及销号工作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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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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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乡、镇人民政府: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组对我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及销号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发现我市整改销号工作进展十分缓慢,全市46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仅1处销号,未达到上级要求,严重影响全省的工作进度,为加快推进我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及销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既是国家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也是环保督察问题2020年底前必须整改完成的目标任务。目前,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工作最后一名是四川省,四川省的最后一名是达州市,国家已对四川省发出督办通报,因此各地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尽快将整治销号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二、紧盯目标,强化工作责任

    (一)目标任务。按照四川省的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各地必须完成整治销号任务的75%,2020年完成剩余的25%,即,我市现有45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019年应完成整治销号34个,2020年应完成11个,根据“先易后难”的原则,先对体量较小、距华新水泥厂协同处置场较近、已建或周边已建垃圾中转站的乡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整治,我市对45个点位治理销号难易程度进行了排序和分类,对各点位的治理年度进行了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要求。2019年的整治销号任务,必须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12月将迎接省住建厅、达州市的检查验收;2020年的整治销号任务必须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12月底前接受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国家住建部的联合验收。

    三、对照标准,保证治理质量

    各乡镇要按照《四川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导则》“技术要点和技术措施”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治理措施,一是对现有的堆放点进行搬迁处理,要确定好垃圾末端处理的地点(场所),垃圾运输的路线,原址的生态修复等措施。二是对原址进行规范整治,应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主要包括垃圾堆体整形与处理、防渗处理、填埋场气体收集与处理、渗滤液收集与处理及封场覆盖等内容。我市以“搬迁处理”为主,充分利用已建垃圾中转站的辐射带动作用,对垃圾实行压缩转运至华新水泥厂进行协同处置。各乡镇在治理过程中,切忌弄虚作假,坚决杜绝焚烧垃圾,严重影响周边环境;更不要以泥土简单覆盖了事,若督查发现或群众举报,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四、一处一策,确保资料完整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环保要求,分类施策,一处一策,科学制定整治措施或方案,加快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整治方案内容:一是垃圾堆放点的基本情况;二是整治的具体内容,包括垃圾的去向、原址的处理方式;三是整治资金的概算;四是保障措施。相关的佐证资料:整治方案(规范红头文件)、乡镇会议记录,整治前的原貌照片、整治中的会议照片、领导调研照片、垃圾运输照片、复耕复绿照片、整治后的禁用标识标牌照处以及全貌照片。

    五、资料完善,及时上传销号

    除2018年已完成整治销号的花楼乡外,2019年应完成整治任务的乡镇,务必在2019年7月4日前以规范的政府红头文件形式上报整治方案,其余资料随整治进度上报。2020年应完成任务的乡镇,要极早谋划,极早制定方案,有条件的可以提前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整治,各乡镇在整治过程中,务必完善好相关佐证资料2份,一份由本乡镇存档,以备上级督查、验收所需,另一份报送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市政府314办公室,联系人:郑宗慧,电话:0818-8503658,QQ:1040121468),经市治理办审核,资料齐全,符合销号标准后上传国家住建部信息系统申请销号。

     

    附件:万源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及销号年度规划表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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