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人社办发〔2019〕7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四川省2019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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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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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对2019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按照《关于在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的实施方案》(川人社办发〔2019〕54号)精神,经与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协商,现将2019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专业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专业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三、基层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的合格标准均为58分(各专业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四、基层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的合格标准均为57分(各专业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五、“三州”(凉山、甘孜、阿坝州及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及金口河区)双定向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的合格标准均为56分(各专业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六、“三州”(凉山、甘孜、阿坝州及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及金口河区)双定向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的合格标准均为56分(各专业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各项工作。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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