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乡级各单位:
根据《万源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2019年扶持发展“五小庭院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万脱贫办发〔2019〕10号)文件要求,结合贫困户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万源市2019年扶持发展“五小庭院经济”工作方案-->
一、建设地点
青坪村、冯家河村、观音村、花园坪村、徐家坪村、任家坡村
二、扶持对象
全乡2019年预脱贫户28户90人。
三、政策标准
(一)实施原则。全乡2019年预脱贫户,其中已享受万府发〔2016〕163号、万委办发〔2017〕21号、万脱贫办发〔2018〕17号文件扶持政策的贫困户不再享受此政策。采用“蔬菜篱笆园+N”模式,蔬菜篱笆园作为必建内容,贫困户房前屋后没有土地发展蔬菜篱笆园,经乡镇、村委会、帮扶责任人和第一书记现场核实同意,且完善核实资料后,可不作为项目必建内容。
(二)补助标准。每户补助总金额不超过3000元。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庭院小畜牧建设标准。
(1)小家禽养殖:要求每户养殖20只(含20只)以上,按每只15元标准补助。
(2)中蜂养殖:要求每户养殖5群(含5群)以上,按每群300元标准补助。
(3)生猪养殖:要求每户养殖2头(含2头)以上,按每头300元标准补助。
(4)肉牛养殖:按每头1000元标准补助。
(5)肉羊养殖:要求每户养殖5只(含5只)以上,按每只300元标准补助。
(6)水产养殖:新建养鱼池塘水面达0.2亩(含0.2亩)以上,按每亩2000元标准补助。池塘内必须养有一定规模的水产品,池塘水深不低于1.8米,要求有固定水源,进排水系统良好。
2. 庭院小种植建设标准。药材、食用菌、天麻、时令蔬菜种植必须用木(竹)质材料围成篱笆园,篱笆高度不低于60厘米。新建的蔬菜园篱笆周长达到50米(含50米)以上补助200元。
3. 庭院小果木建设标准。要求每户新发展果木20株(含20株)以上,果苗为1年生以上嫁接苗,株行距为3.5米×4米,验收以实际成活率为准,每株按10元标准补助。
四、实施步骤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到2019年10月31日结束,共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3月10日)。加强扶持政策宣传和动员工作,指导农户选择庭院经济发展内容。村委会将贫困户申报内容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乡政府批准后实施。2019年3月10前完成庭院经济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报市农业局、市扶贫移民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2019年3月10日-2019年8月31日) 。
4月10日前,全部进入种养阶段;5月10日-8月31日,不定期组织村委会、第一书记、驻村农技员深入各村开展庭院经济发展督查等工作。
(三)验收阶段(2019年9月1日-2019年9月30日)。贫困户“五小庭院经济”建成后,向所在村委会申请验收,乡政府再组织村委会、帮扶部门、第一书记和驻村农技员进行验收,将项目验收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无异议后于9月20日前将项目验收情况汇总报市农业局。9月20日至10月30日,积极配合市农业局完成项目抽查验收。补助资金到位后,及时打卡直发到户。
万源市中坪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