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待对象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公告
  • 来源:万源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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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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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第1号

    为全面落实中、省、达州市优抚政策,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进一步提高我市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9年1月5日起对全市70周岁以上老人及军人优抚对象实行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费乘车对象

    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两参人员(参战、参加核试验)。

    二、免费乘车范围

    万源市已统一规范安装智能1C卡消费刷卡机的城市公交(即太平镇、白沙镇、青花镇、官渡镇、八台镇)。

    三、使用方式

    老人凭免费公交卡;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两参人员(参战、参加核试验),凭本人优待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

    四、老人免费公交卡办理

    1.老人免费乘车卡自2019年1月5日起开始办理。

    2.办卡所需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2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3.办理地点:万源市太平镇滨河路鸿锦庭一单元四楼万源市祥瑞汽车运输公司公交科。

    4.首次办理老人乘车卡,需缴纳办卡工本费10元。遗失补办或损坏补办乘车卡,需缴纳补办工本费30元。

    五、免费乘车卡管理

    1.免费乘车对象乘车时应持免费乘车卡或优待有效证件,自觉接受查验。上车时,应主动刷卡或出示证件,未携带有免费乘车卡或证件乘车,应按照所乘线路票价付费。

    2.免费乘车卡或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转借或代人刷卡均无效。

    3.免费乘车卡实行年审制度,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乘车卡办理年审,未年审的,乘车卡自动失效。

    六、其他事项

    免费乘车对象乘车时尽量避开客运高峰时段乘车。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疾病以及行动不便的免费乘车人员乘车时应有陪护人员同行,以避免发生意外。

    乘车高峰时段为上午7:30—8:30,下午 17:00—18:30。

     

    万源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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