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 来源:万源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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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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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按照市委要求,在我局开展为期1个月的巡察工作,并于2018年11月28日将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反馈我局。我局对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将反馈问题责任落实到人。现已全面完成问题整改。

    一、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支部会与干部职工会议记录没有分门别类,党的会议与行政会议没有分开”等问题。

    责任领导:余天波

    责 任人:苟中江、张  娟、王高闯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完善机关管理制度,规范党支部会议和行政会议;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完善了2019年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和行政会议记录本。

    (二)关于“资料管理不善,干部‘爱心帮扶日’活动纪实表不齐全”等问题。

        责任领导:苟中江

    责 任人:汤晓菊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由分管领导带队到扶贫移民局进行扶贫帮扶工作业务学习;二是逐个完善了“爱心帮扶日”活动纪实表。

    (三)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严不实,2018年‘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方案存在抄袭网络文章”等问题。

    责任领导:余天波

    责 任人:苟中江、张  娟、王高闯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职工会上通报,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撰写材料不得抄袭,并签订诚信承诺书。二是认真对照本单位2018年度工作要求,重新完善2018年“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方案。

    (四)关于“2016年至2018年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内容几乎一致,没有结合本单位近年工作实际,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等问题。

    责任领导:余天波

    责 任人:苟中江、张  娟、王高闯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

    整改情况:已整改。结合本单位实际和2018年度工作要求,已重新完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五)关于“帮扶工作不实不细。除驻村工作组外,帮扶干部的帮扶手册由驻村工作组填写;帮扶总结中,2017年与2018年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帮扶村通讯、电力问题,除农网升级改造长度改变外,其余一字未变,为民服务办实事中,精准帮扶助推脱贫部分,除走访人数改变外,其余一字未变;干部职工‘爱心帮扶日’活动纪实表填报信息不齐全”等问题。

    责任领导:苟中江

    责 任人:李文斌、汤晓菊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

    整改情况:已整改。  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对责任人进行思想素质教育,强化干部责任意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在解决帮扶工作不实不细的问题上,从11月起,由班子成员带队组织帮扶干部分批深入群众中走访,由帮扶干部带上帮扶手册到帮扶户家中了解情况,如实完善帮扶手册。从12月6日至12月18日, 由班子成员带队组织帮扶干部分批驻村蹲点开展帮扶工作,督促解决部分易地搬迁户入住中遇到的问题,了解村集体、群众2019年的帮扶需求并以此制定2019年的帮扶措施,防止照搬照抄之前的帮扶计划。三是由帮扶干部根据帮扶具体情况,补充完善帮扶纪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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