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根据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万府发〔2016〕43号)精神,现将万源市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项目部分资金来源调整情况予以网上公示。
万源市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安排下达的农村道路(硬化社道)项目资金1981.8万元(万财农〔2019〕45-1号)整合资金来源调整如下:
调整前资金来源为: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16万元(川财农〔2019〕73号)、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550万元(川财农〔2019〕91号)、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817万元(川财投〔2019〕64号)、省级交通建设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298.8万元(川财建〔2019〕70号)。
调整后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770万元(川财农〔2019〕115号)、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1211.8万元(川财建〔2019〕6号)。
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财政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地址:万源市太平镇东关路122号
邮编:636350
联系电话:8622314
附件1:调整2019年第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来源明细表
附件2:农村道路(硬化社道)项目来源调整表
万源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