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15号
经继承人黄明琼申请并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1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8730451。
序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
1 | 宋相德 | 黄明琼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万源市大竹镇街道 | 万国用(2002)字第71139号、万源房权证监证字第大竹0121号 | 占用土地面积(277.99㎡);建筑面积(395.35㎡) | 国有用地/住宅 | |
2 | 宋相德 | 黄明琼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万源市大竹镇一段五组 | 万国用(92)字第710105010号、万权竹字第217号 | 占用土地面积(51.99㎡);建筑面积(109.73㎡) | 国有用地/住宅 |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