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16号
经继承人赵敦申请并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1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8730451。
序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赵德强 邓友云 | 赵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万源市太平镇状元社区(原红旗乡状元村) | 万国土资国用(2004)字第0116号、万源房权证监证字第城守0103号 | 占用土地面积(150.70㎡);建筑面积(264.00㎡) | 国有住宅用地/住宅 |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