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万源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万源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审计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2019-11-12
  • 点击数:人次
  • 市委各部委室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中共万源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已经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万源市委审计委员会                                                                           201963


                                   中共万源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一、机构性质

    第一条  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直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二、主要职责

    第二条  深入贯彻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研究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具体措施,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第三条  组织实施审计监督发展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审计监督的重要举措和改革方案,综合协调推进审计项目实施、审计结果运用、军民融合领域审计等审计监督其他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审计法规、政策、制度等建设。

    第四条  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经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批准,提交市委审计委员会审定或按程序送签。

    第五条  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经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批准,提交市委审计委员会审定或按程序送签。

    第六条  提出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经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批准,提交市委审计委员会审定或按程序送签。

    第七条  研究处理有关方面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的重要事项及相关请求,接受各部门和各乡(镇)涉及审计重大事项和情况的报告,研究评估后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

    第八条  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工作,经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批准,准备会议议题、议程和材料,整理会议文件,负责会议精神传达落实。

    第九条  负责建立完善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协调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

    第十条  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和有关议定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汇总各部门、各乡(镇)办理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  负责建立完善审计监督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或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察。

    第十二条  负责市委审计委员会值班联络、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  完成市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有关问题,推动相关部署落实。

    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专题协调会议、专题研究会议。涉及重要问题的情况,报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审批。

    第十六条  召开的各项会议议题根据市委领导指示或实际工作需要拟定。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