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清晨,太平司法所所长熊道松接到顾问村书记打来的电话说“该村两家贫困户因林地权属纠纷闹得不可开交,快要打起来了,求助司法所立即来村委会协助解决一下”。群众利益无小事,熊所长系该村的法律顾问,接到电话后立即组织司法所人员赶到了村委会了解情况。
太平镇水窝子村是我市精准脱贫的贫困村之一,该村的王明宽、张传书(上门女婿)系同祖辈兄弟关系,70年代以前他们同住一个屋檐下同锅舀食。70年代后弟兄分家,共用堂屋便一分为二,以堂屋中心为界,房屋的土地,林地均以正堂屋的中心为界,上对齐田坎。前20余年两家人相安无事。近十余年,傍王明宽房屋后面的自留地后山坡有一块荒山,两家为该荒山的权属争论不休,村委会多次上门调解无果。为了防止矛盾激化,熊所长便听取村委会情况介绍后决定与村干部一同到两家涉争的林地现场进行现场办公,并通知两家当事人到现场反映情况,要求双方各自提供土地下户的林权证书。
经实初步查证核实,涉争的林地,两家的林权证书均无明确记载,按常理应属于田边地角,为了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根据当时村里的一贯做法,是“谁家分得田地,相邻的田边地角就为谁家所有,这是农村不成文的习惯”。熊所长当即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没有权属认定的林地应当归集体所有,双方均无权享有,按照传统的风俗习惯,谁家的田地形成的田边地角就归谁所有,希望双方要互谅互让,并建议现场进行指界,以双方的堂屋中心线位置为起点,上齐田边的大松树为界,双方各自房屋后面的田地山林归各自所有,若双方无异议,我们就马上用绳索拉界,今后双方互不侵犯对方的利益,双方当事人听从了熊所长的建议,于是熊所长便带领村干部进行现场拉界,界定了双方当事人各自享有的林地界四至界盘。
经过村干部和司法所全体人员一上午的共同努力,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一起长达10余年的林地纠纷终于划上圆满句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欢,表示今后一定信守承诺,加强团结,和睦相处。太平司法所将不断发展,完善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进一步强化基层依法治理,为建设平安万源,法治万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