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督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
一、达州市辉美劳务有限公司存在“未执行标的”不良信息,审查不通过。
二、在公示期间收到2家公司(达州星升建筑工程有限、宣汉县风之雅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质疑函,质疑“万源市建立松材线虫病除治公司备选库的公告第四条报名需提供资料中第2点(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第4点(本公司专业技术员人员职称原件及复印件)、第6点(有相关除治经验的提供除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现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督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第二款之规定:“降低政府采购市场交易成本。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所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重大违法行为记录、良好商业信誉、重大信用信息记录等,能够通过部门信息共享、供应商书面承诺、信用记录查询及社会监督等方式查验的,可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或者证明,禁止要求供应商提供证照原件。”情况属实,予以纠正,现对未提供证照原件的报名公司,但提供了盖鲜章复印件的6家报名公司,予以通过审查。
现将以上信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政府门户网、自然资源局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6日-18日。
请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联系万源市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818-8622765)。
附件:公司审核通过名单
万源市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