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高质量、高标准、快速度推进万源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安全、规范、整洁、有序、优美的铁路沿线环境,有效提升城市形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万源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对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确保我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充实领导小组
组 长:倪 欣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邓 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余世斌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 晴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张正立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唐启文 市政府副市长
张 旭 市政府副市长
郑波成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运局、市教科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旅局、市征储中心、市规划编制中心、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供销社、市治理办、市城投公司、万源中学、万源市第三中学、万源火车站、万源工务段、花楼工务段、梨树乡、官渡镇、太平镇、青花镇、长坝镇、花楼乡、罗文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王心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职能职责
铁路部门和铁路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是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根据“属地管理”和“权属管理”原则,铁路防护栅栏和实体围墙内、铁路用地红线内的环境整治工作由铁路部门(万源火车站、万源工务段、花楼工务段)负责,铁路防护栅栏和实体围墙外、铁路用地红线外城镇100米、乡村500米可视区域的环境整治工作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负责。
乡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辖区内铁路沿线环境卫生的清扫清运,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垃圾池的合理设置,废弃房屋(养殖圈舍)、断垣残壁的整治、拆除,围墙的美化,荒坡、墓地绿化、遮挡的实施,不安全废品收购站的排查整治,河道(水面)漂浮物的清除,住房质量巩固提升的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牵头负责项目资金的争取。
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对铁路沿线房屋质量巩固提升的指导和统筹,负责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危房改造、土地增减挂钩等项目,指导乡镇加快实施;负责不安全建渣堆放点的排查整治。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实施土地增减挂钩,对破旧、废弃房屋拆除,负责提供绿化项目,负责非煤矿山矿渣的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铁路沿线对环境造成污染企业的排查整治。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养殖业污染源的排查整治,指导乡镇迁出禁养区内的养殖圈舍。
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加快推进公墓的规划和建设。
市交运局:牵头负责铁路沿线道路的整治以及规划公墓道路的建设。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加强对铁路沿线非法道口、私设人行过道及防护栅栏破口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矿渣的清除和烟花爆竹不安全堆放点的排查整治,协助乡镇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点的排查整治。
市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铁路沿线(含企业)不安全彩钢棚的排查整治,违规广告牌、非法建设的排查整治。
市水务局:牵头负责河道采砂取石不安全点的排查整治,指导乡镇清除河道(水面)漂浮物,督促企业做好库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
市经信局:牵头负责对铁路沿线工业企业的排查整治和管网的规范整治。
市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市经信局做好铁路沿线工业企业的排查整治。
市供销社:牵头负责铁路沿线再生资源回收站的规范整治,协助乡镇做好其他废品回收站点的规范整治。
市规编制中心:牵头负责铁路沿线房屋质量巩固提升和青花镇窝窝店村示范点的方案设计。
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城区范围内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绿化、亮化和市政整治。
市治理办:牵头负责加强对我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资料报送。
三、任务分解
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根据职能职责,严格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9〕40号)和《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发〔2019〕53号)和打造“六点四线”示范点(“青花镇窝窝店村”“富硒美食城”“火车站周边区域”“老体育馆”“老烧烤街”“万中停车场”6个示范点和整治“梨树至罗文铁路沿线”“万白路铁路可视线”“河西片区铁路可视线”3条线,亮化“万源大酒店至城南加油站铁路可视线”1条线)要求,再次组织人员认真摸排,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分析研判原因,充分考虑地方实际情况,通过“一拆二遮三美化”,对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实行“一企一策、一点一策”的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经办人员和完成时限,细化工作措施,于12月26日下午5点前将市级挂包领导签字后的摸底调查情况和整治工作方案报市治理办汇总、备案。同时,各单位要做好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按照《万源市铁路沿线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的完成时限报送市治理办备案。<!--万源市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方案-->
附件:万源市铁路沿线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