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丧葬费、抚恤金申领办事指南(2019版本)
  • 来源:万源市社保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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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领及核定。

    二、事项编码:

    三、事项类型:

    依申请服务

    四、适用范围:

    由万源市社保局负责发放养老金的企业职工

    五、法定依据:

    川劳社发〔2006〕17号、川劳社发〔2006〕18号文件

    六、受理机构:

    万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七、决定机构:

    万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八、申请条件: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且无下列情形:

    (1) 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涉嫌犯罪造成死亡的;

    (2) 被司法部门认定为畏罪自杀死亡的;

    (3) 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执行死刑的。

    九、申请材料:

    1.公安部门死亡户籍注销证明;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死者与法定继承人的关系应在户口本上反映明确。若不能明确反映的,需出具社区或乡镇所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关系证明必须写清死者姓名、身份证号、法定继承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两者的关系);

    3.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家中死亡的人员需出具所在社区(太平镇范围内)或乡镇人民政府(乡镇范围内)开具的死亡证明(需乡镇和社区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核实后签署意见和留下联系方式)并注明死亡原因;医院死亡的人员需出具医院的死亡证明;

    4.火化证(原件、复印件);

    5.火化费发票(原件、复印件);

    6.死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十、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后台办理。

    十一、办理流程:

    1.前台受理、初核资料;

    2.待遇支付经办人复核;

    3.待遇支付负责人审核;

    4.分管领导核准后生成支付计划;

    5.打印《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待遇支付审批表》交申办人签字;

    6.财务部门按支付计划支付。

    十二、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三、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万源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社保窗口

    (二)电话咨询:0818-8622337

    十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五、办理地点:

    行政审批局二楼社保窗口

    十六、监督电话投诉渠道:

    电话: 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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