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四个明确”规范督学责任区建设
  • 来源:万源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作者:毕江
  • 发布日期: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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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教育督导工作部署,推动督学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万源市教科局“四个明确”规范督学责任区建设,为护航万源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明确岗位设置。3月10日,万源市教科局对现有督学责任区进行了调整,撤销原学区设置,在全市组建设立10个督学责任区,明确了全市136所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26个校外培训机构的督学权属。此次聘任的29名责任督学,均在校级领导岗位上工作满5年及以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

    明确岗位职责。责任区督学主要负责督导检查本责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园)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开展督导。

    明确工作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采取集中统一办公,执行驻地学校作息时间,实行督学直接联系学校制度,建立督导备案登记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责任督学到校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每学期每所学校不得少于3次。督导结果报告和建议将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

    明确考核奖惩。制发《万源市中小学责任督学工作考核细则》,将学区长与校长同管理、同考核、同评价,将责任区内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工作评价内容之一,建立每学年由校长、教师、家长代表参加的考评机制,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评结果确定责任督学的续聘、奖励和辞退依据。

    据该市政府督导室负责人介绍,此次规范责任督学区建设既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工作部署,也是我局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基层延伸作用,探索新时代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次大胆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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