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我乡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按照万源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万源市财政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乡组织人员在辖区内开展财政脱贫攻坚大排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脱贫攻坚投入保障情况
2016年以来,上级累计下达我乡脱贫攻坚保障资金2433.1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36万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535.64万元,住房有保障资金1691.85万元,饮水有保障资金4.25万元。
二、财政脱贫攻坚资金使用情况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016年以来,上级下达我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201.36万元,已使用资金188.36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产业和改善生产生活设施条件;未使用资金13万元,正在报账中。
2、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2016年以来,上级下达我乡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共计535.64万元,已使用资金497.8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活动阵地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发展条件和生产生活设施条件;未使用资金37.84万元,已全部退回财政。
3、住房有保障资金方面
2016年以来,上级下达我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691.85万元,已使用资金1683.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贫困户有安全住房和人居环境改善,未使用资金8.1万元,正在报账中。
4、饮水有保障资金方面
2016年以来,上级下达我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4.2505万元,已使用资金4.25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群众有安全饮水。
经查,我乡各项财政脱贫攻坚保障资金均按照政策和文件要求,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和超范围、超标准使用等问题。
万源市溪口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