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4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18--873045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何兴春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万源市秦河乡半边街村半边街组69号 | 建筑面积223.68㎡ | 宅基地/住宅 |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