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何兴春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公告
  • 来源: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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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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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号:2020-0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4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18--873045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1

    何兴春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万源市秦河乡半边街村半边街组69号

    建筑面积223.68㎡

    宅基地/住宅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4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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