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继承人曾子君申请并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5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18—8730451。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 继承人 | 第一顺位 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曾子君 沈裕厚 | 曾子君 | 沈宏 沈林鲜 沈蓉 曾子君 | 沈宏 沈蓉 沈林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万源市太平镇太平路32号 | 万源房权证房改字第02229号;万国用(94)字第03010号(大证) | 建筑面积:80.26㎡; 分摊土地面积:18.11㎡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