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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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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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秩序,规范征收行为,统一征收标准。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2019年万源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82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504元。现将我市《2020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印发你们,请严格依照标准执行。

    附件:万源市2020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附件

     

    万源市2020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单位:元               

    计征类型

    倍数

    农村

    城镇

    违法生育子女的

    3

    46512

    10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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