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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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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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计划性、合法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根据《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万源市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行政规范性文件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各起草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高效率、高质量的按计划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起草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组织,亲自调度,高标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的各项工作,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要科学拟定方案,明确组织调研论证和起草阶段的任务及时间进度,确保按时间、按质量完成起草任务。

    二、强化审查论证。起草部门要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理。在起草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协调论证,通过召开由相关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的意见。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或者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社会风险、制度廉洁等方面的评估。要发挥本部门法制机构的作用,业务股室起草完成后,应当经本单位内设法制机构审核并出具合法性初审意见后,再提交单位领导集体讨论。

    三、积极协调调度。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要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深入研究问题,对涉及管理体制、职责分工等问题与其他部门有意见分歧的,要及时沟通、充分协商,主动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度和起草情况。承担制定任务的责任部门对于在落实计划中遇到的问题,要主动协调解决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反馈。

    四、备齐送审材料。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制定计划规定的时限完成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报送工作。规范性文件送审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报请审核的请示;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起草说明;

    (四)法律、政策依据;

    (五)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材料;

    (六)应当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开展风险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的,需提交听证报告、论证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七)起草单位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核意见;

    (八)其他有关材料。

    为维护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严肃性,除列入本计划的文件项目、上级规定必须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经市政府批准增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不再安排新的项目。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况需要调整计划的,有关部门要及时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后报市政府决定。

     

    附件:万源市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附件

    万源市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

    序号

    文件名称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完成时间

    备注

    1

    万源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市财政局

    罗  暾

    2020


    2

    万源市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市财政局

    罗  暾

    2020


    3

    万源市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

    罗  暾

    2020


    4

    万源市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向德兴

    2020


    5

    万源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向德兴

    2020


    6

    万源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细则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向德兴

    2020


    7

    万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

    查光强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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