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5号
经继承人刘淑英申请并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5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18—8730451。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 继承人 | 第一顺位 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1 | 吕书祥 刘淑英 | 刘淑英 | 吕荣彩 吕荣华 吕云 吕奎 吕乐 刘淑英 | 吕荣彩 吕荣华 吕云 吕奎 吕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万源市太平镇万白路35号 | 万源房权证房改字第01344号;万国用(99)字第01101002号 | 建筑面积:99.07㎡;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