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个人参保登记、申报缴费
二、事项编码
无
三、事项类型
依申请服务
四、适用范围
个体人员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参保登记的个体人员申报缴费。
五、法定依据
1、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杜发〔2006〕17号,以下简称川劳社发〔2006〕17号);<!--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2、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以下简称川劳社发〔2006〕18号);<!--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54号,以下简称川人社发〔2013〕54号)。
六、受理机构
万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七、决定机构
万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八、申请条件
年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内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农村)进行参保登记;未退休的个体人员申报缴费。
九、申请材料
参保人身份证和户口本(代办需核实伐办人身份证)以及两寸彩色照片一张
十、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一、办理流程
1、前台受理、审核参保条件和提交资料后将信息录入系统;
2、填写《万源市个体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
3、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单;
4、银行窗口刷卡缴费。
十二、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十三、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万源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社保窗口
(二)电话咨询:0818-8622337
十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五、办理地点
行政审批局二楼社保窗口
十六、监督电话投诉渠道
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