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录入及佐证资料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大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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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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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0年5月9日在万源市住建局召开的《关于四川省川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录入及佐证资料培训会议》的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现将系统录入及佐证资料准备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系统录入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基础数据已从全国扶贫开发系统导入,各村需比对是否存在漏户或存在错误现象,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二代身份证号(残疾证号需在系统更改)。

    二、因系统需导入每户相关佐证资料扫描件(照片),佐证资料原件签字及盖鲜章;系统中住房安全保障大致分为原住房安全、享受住房政策保障、其他保障住房情况:

    (一)原房屋安全,未享受建房类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核实基础信息更改错误信息,完善录入人(各村)、录入时间(2020年5月30日前)等信息,需现房屋正面照片(电子档);《房屋安全认定书》由农户本人签字按手印上报村、乡镇、市住建局需盖鲜章后扫描(照片)上传至系统,完善认定人(村支部书记)、认定时间、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只能是A/B级)。

    (二)享受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核对基础信息,需原住房《A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扫描照片)、《D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扫描照片)、改造后房屋正面照片一张。

    (三)享受易地搬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核对信息,录入录入人、时间、开工、竣工、入住时间。

    (四)享受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水库移民搬迁、生态移民搬迁。核对信息,录入录入人、时间、开工、竣工、入住时间,搬迁证明(扫描照片)。

    (五)敬老院居住。核对信息,录入录入人、时间、入住时间,公益性住房证明(扫描照片)。

    (六)其他方式保障性住房。核对信息,录入录入人、时间、入住时间,其他安全住房或无意愿实施危房改造证明(扫描照片)。

    (七)各项佐证资料需在5月20日前完成签字盖章,系统录入需在50月30日前完成录入。

     

     

                                           大竹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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