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8号
经继承人张洪贵申请并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7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18—8730451。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张洪贵、罗远禄 | 张洪贵 | 张洪贵、罗传宝、罗传琴、罗传菊、罗玉松(先于死亡)、查永芝(先于死亡) | 罗传宝、罗传琴、罗传菊、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万源市太平镇河街南路(万新铁厂) | 万国土资国用2010第1389号;万源房权权监证字第201000764-1/2号 | 建筑面积:117㎡;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