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龄农民工返乡的养老保险参保情况的思考
  • 来源:万源市社保局
  • 作者:秦晓佳
  • 发布日期: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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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城镇化和经济飞速发展的转型时期。年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地向城市转移。现在,其为社会作出巨大贡献后,自己却逐渐进入退休的年龄,但其养老保险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大龄农民工是一群特殊的社会保障群体,万源市社保局的参保群体主要是企业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包含个体)参加养老保险,统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针对大龄农民工返乡参加养老保险,主要是在外地务工的企业参保人员,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还未缴足年限,再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回到户籍所在地。现就参保现状做一些简单分析:

    一、大龄农民工返乡的参加养老保险的现状:

    (一)企业及职工个人参保意识不强。面临很多企业经营困难,效益差,参保意识不强,部分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规避相关社保政策,企业授意职工以个体身份参保(按个体缴纳缴费金额的60%)的方式补贴给职工。同时职工也没有强烈的参保意愿,不少农民工对参加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担心几十年后政策有变化,用投机的心态计算参保及将来领到养老金的收益,认为不如现在多领一点工资。这样就形成企业与职工“两厢情愿”,从而造成部分企业少保,漏保,甚至不保。

    (二)企业在给农民工参保缴纳的社保基数普遍较低,直接影响农民工到龄领取的待遇降低;

    (三)各个地区执行社保政策存在差异,根据《社保法》相关要求,参保人到达退休年龄,缴纳社保满10年或以上,可以选择在参保地或者转移回到户籍所在地继续缴纳社保,待缴纳年限满足15年后再办理退休领取待遇;但是,从所有大龄农民工返乡转移接续业务中反映,发达城市返乡农民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10年以上均转回户籍地(其中包括已在外地长期居住人员)。造成居住地和待遇领取地分离,使农民工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策宣传力度不到位。导致农民工社会保障意识弱,不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社会保障制度不了解并缺乏信心。

    (二)监察力度不到位。作为社保经办机构,没有相关行政执法权力,劳动监察与部门之间企业信息资源不能共享,让一些企业漏保、瞒报、甚至不报。

    (三)企业以降低经济成本为目的和临时用工为借口,隐报和瞒报用工人数,缺少为农民工建立个人养老账户,很少为其参加养老保险,或者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较低,致使他们步人退休年龄后,基本没有养老金可领或者领取的养老金待遇很低。因此,造成了农民工养老保险的一个严峻困境。

    (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处于一个发展和完善时期,由于年龄的特殊性,致使参保缴费时限较短,降低了大龄返乡农民工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三、思考如何应对目前的困境。

    (一)加大参保政策宣传。

    加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意识,社保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社保政策,让他们从思想观念上转变,积极主动地参保,作好养老规划。

    (二)监察漏保人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应该做好规范管理和解决用人单位临时就业人员的漏保,少报工资基数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险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用人单位的职工应保尽保,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拥有互联网思维,加快推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依托现代互联网技术加快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服务平台延伸力度,发挥好银行E缴费、乡(镇)和村(社区)经办平台的作用,让群众能就近办理社保业务,部分缴费、查询等简单业务在手机、电脑上就能办理,省外等转移接续工作办理更加智能化,做到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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