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护长江生态安全。近期,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整治行动。
我局在检查中发现一家餐饮单位在门店招牌写有“野生鱼”字样,大门外有一广告牌架,架子两侧各有一块广告牌,两块广告牌均写有野生鱼”字样。随后,执法人员进入该店,发现该店吧台的菜单及名片均印有野生鱼”字样且发现该店的厨房冰柜内有7袋桂鱼(塑料袋装)。检查现场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票据、人工繁育许可证或者《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当事人销售水生野生动物,涉嫌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点进行立案调查,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