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2日,万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匿名电话举报称有人非法从陕西省调入猪肉产品到万源市销售。接到电话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王荐高度重视,立即召集万源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胡凯昌及三个中队长进行会商并作了周密部署。2020年10月13日凌晨3时,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在万源市秦巴物流园区百世快递前广场查获一辆车牌号为陕ABV636的白色东风牌重型厢式冷藏货车,车上载有白条猪肉40扇,承运人张某持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票据上面显示的货主、承运人、运输车辆、运输重量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经初步了解,该批猪肉产品来自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便民屠宰场,货主为王某,目的地为四川省万源市,在调运之前,当事人王某未按照四川省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指挥部有关生猪产品调运的规定向万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10月13日万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定对王某涉嫌非法调运猪肉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立即对该批猪肉产品实施扣押,委托万源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随机抽样送达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目前,案件相关调查处理工作正按程序进行中。
当前正值我市恢复生猪生产的关键期,此次案件的查处,极大震慑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规范了我市生猪产品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降低了“非洲猪瘟”疫情在我市传播的风险,为维护好我市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