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支部(党委)、镇辖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达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实施方案》(达市委〔2020〕362号)和《达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万源市行动方案》(万委〔2020〕91号)关于“乡镇(街道)建立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团队”的要求,现就我镇建立平安建设志愿者服务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了更好地开展大沙镇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我镇平安建设,特建立大沙镇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团队。
队 长:谢忠超 副镇长
成 员:唐 旭、严 芸、刘传扬、王 行、温明瑾、
杨刚喆、罗 松、曹 骞、孙尉洪、蒋又凡、
向宇科、程念波、杨 刚、李本渊、杜安富、
郑孝刚、宋名仁、杜映和、刘从海、何定兴、
刘敬国、罗 张、马俊城、罗 冲、张应水、
于建强、张地怀、黄 令、黄官怀、包 聪、
肖兴德、杜安平、何明贵、陈志毅、陈畑贤、
赵 云、张 江、马天骏、吕兴和、于 川
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团队联络处设在镇安办,谢忠超同志负责处理日常管理工作,程念波同志负责志愿活动联络和志愿服务平台维护。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团队建设。团队成员要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平台管理者要及时更新志愿者服务信息系统的活动信息和服务时长。
(二)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服务团队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围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目标,积极协助司法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社情民意收集、反渗透反邪教反暴恐、治安巡逻防控、安全隐患排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平安法治宣传、灾害抢险救援等志愿服务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挥作用。志愿服务团队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广泛宣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志愿服务光荣的理念,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