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府办发〔2020〕1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万源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2020年万源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
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279号)和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川环发〔2017〕67号)等文件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重要性
万源市位于四川省东北部秦巴山区,地处三省市交界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直接影响秦巴山区的生态安全。2010年我市被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名单》,并逐年进行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质量考核,是检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考核结果关乎今后中央、省对我市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的正常拨付和奖励。
二、考核内容
(一)范围
依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名单》所列,我市全境均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考核范围之内。
(二)指标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包括以下几项:
1. 自然生态指标:即生物丰度指数、林地覆盖率、草地覆盖率、水域湿地覆盖率、耕地和建设用地比例、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面积所占国土面积比例等;
2. 环境状况指标:即地表水环境质量、水质达到Ⅲ类及优于Ⅲ类水质的达标率、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污染源排放达标率与监管等;
3. 组织管理指标:即县域产业结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市政府成立组织机构和印发年度实施方案等;
4. 调节指标:即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无人机遥感抽查、人为因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三)计算方法
1. 林地覆盖率=我市县域内林地总面积/县域面积×100%
2. 草地覆盖率=我市县域内草地总面积/县域面积×100%
3. 水域湿地覆盖率=(我市县域内河流面积+湖库面积+滩涂面积+沼泽面积)/县域面积×100%
4. 耕地和建设用地比例=(我市县域内耕地(水田、旱地)面积+建设用地(城镇用地、农村居民地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县域面积×100%。
5. 污染源排放达标率=我市县域内污染源监测达标总次数/今年监测总次数×100%。
6. 水质达标率=我市认证断面达标频次之和/认证断面监测总频次×100%。
7. 空气质量达标率=优良质量天数/全年监测总天数×100%。
8. 生态保护红线区等受保护区域面积所占比例=(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自然保护区面积+风景名胜区面积+森林公园面积+湿地公园面积+地质公园面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面积-重复面积)/我市县域国土面积×100%。
9.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城镇污水处理厂年达标排放污水量(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万吨)×100%。
10.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监测达标频次/饮用水水源地全年监测总频次×100%。
三、部门职责
市财政局:提供2020年万源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资料;提供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支出资料;提供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文件;按照《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川财预〔2018〕79号)规定,做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资金的预算拨付等经费保障工作。
市发改局:提供2019年我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情况和考核情况资料。
市自然资源局:提供2019年市国土面积指标数据;提供2019年市林地相关指标(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面积数据;提供2019年市未利用地相关指标(沙地/沙漠、戈壁、盐碱地、裸地、裸盐)面积数据;提供2019年土地利用信息表。
市农业农村局:提供2019年市草地相关指标(高覆盖度草地、中覆盖度草地、低覆盖度草地)面积数据;提供2019年市耕地和建设用地相关指标(水田、旱田、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地、其他建设用地)面积数据。
市水务局:提供2019年市水域湿地相关指标(河流水面、湖库、滩涂湿地、沼泽)面积数据;提供2019年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数据;
市统计局:提供2019年市产业增加值指标数据;提供2019年县域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资料。
市住建局:提供2020年乡镇生活污水收集情况资料。
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提供2020年乡镇生活垃圾收集情况资料。
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提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资料;
市生态环境局:提供其余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资料;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工作牵头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收集各部门提供的资料;按质按时填报2020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数据填报系统,严格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和四川省财政厅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市住建局、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等部门为成员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督促、协调我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详见附件)
(二)组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互相沟通,严格按照要求完善所需资料,准确填报好各种报表。生态环境局要积极做好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我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审核各自上报的相关报表,对各项数据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并将有关资料备案。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各责任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跟踪统计,建立台账。对工作拖拉、失误等原因影响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万源市2019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质量考核工作领
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万源市2019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邓 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明山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符 合 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由符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