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21号
经继承人宋渝萍申请并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18—8730451。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宋庆英、肖永荷 | 宋渝萍 | 肖永荷、宋金盛(先于宋庆英死亡)、宋刘氏(先于宋庆英死亡)、宋渝萍、宋渝飞、宋渝江 | 肖永荷、宋渝飞、宋渝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万源市青花镇(原青花钢铁厂58幢3楼3号) | 万源房权证房改字第2646号, 万国用(2001)字第01816010号 | 建筑面积:61.24㎡;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