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太平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
  • 来源:万源市太平镇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0-12-25
  • 点击数:人次

  • 事项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

    受理依据

    1.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2.属本乡镇、村社户籍;年满3周岁以上;医院末次治疗结束后出院康复期满一年(以出院证明为准),截肢的除外。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

    2.两张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监护人持申办材料→到乡镇残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评定表》。

    2.窗口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网上发给申请人所在乡镇残联,由乡镇残联填写《万源市残情评定公示表》并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申请人是精神、智力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3.公示期满乡镇残联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填写《万源市残情评定结论公示回执单》,交乡(镇)残联再报市残联。

    4.万源市残联窗口根据《万源市残情评定结论公示回执单》,对符合办证条件的进行现场办结并颁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情况说明。

    5.由乡镇残联领取后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承诺时限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医院鉴定费除外)

    咨询方式

    万源市残联:0818-8730470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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