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关于举行修订《万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补偿暂行办法》听证会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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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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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大市民:

    为保障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安置补偿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屋征收补偿行为,我中心根据近两年来贯彻执行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补偿标准工作情况,拟对《万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补助补偿暂行办法》(万府办发〔2018〕86号)提出修订意见并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报送审批。

    鉴于该文件涉及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为体现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按照相关规定,我中心拟对《万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补偿暂行办法(万府办发〔2018〕86号)》的修订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我中心实施的《万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补偿暂行办法(万府办发〔2018〕86号)》内容听取修订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月8日;地点:征储中心会议室。

    三、参加听证人员(共27人)

    (一)市人大代表2人、市政协委员2人,部分市级部门分管领导4人,近效镇乡分管领导3人,社区工作人员3名,从事房屋征收一线工作人员5人,相关企业代表2人,法律界代表1人。

    (二)居民代表5人。

    四、参会人员的确定

    (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分别由市人大、市政协委派;相关市级部门、近效镇乡参会人员由市征储中心邀请分管征地拆迁或城乡建设领导参加;社区工作人员由古东关街道办委派;企业代表由住建部门推荐;从事房屋征收一线工作人员由征储中心指派,法律界代表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指派。

    (二)居民代表以自荐为主。若自荐不能达到预计数,则由古东关街道办事处在所辖社区指派社区有一定社会影响人士参加或相应调减代表数。

    五、注意事项

    举行听证会时,参加听证的代表应表明对《万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补偿暂行办法》(修订稿草案)的基本观点并说明主要理由,也可在听证会后3日内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到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政策法规股,事后提交的书面材料观点必须与听证会发表的观点一致。

    联 系 人:王  曦

    联系电话: 0818-8602191

    特此公告

                        

                                    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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