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创新“+公安”机制构建区域联动、部门协作新格局
  • 来源:万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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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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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有效推动公安工作上台阶,创新落实 “+公安”警务机制,万源市公安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专题汇报,争取对“+公安”警务机制实施的大力支持。该项工作开展以来,万源市公安局坚持战略思维,拓宽视野和全局眼光,跳出自我设计、自我循环、自我评判的思维定势,实现从“公安+”理念向“+公安”理念转变,与各部门的沟通交流进一步顺畅,协同配合进一步有序。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万源市公安局建立对外协调联络机制实施方案》《万源市公安局“+公安”警务机制实施方案》《万源市公安局“+公安”警务协作专员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万源市公安局“+公安”警务协作机制任务分工表》,成立以张正立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办公室在指挥中心,由杨树林政委担任办公室主任,与对外协调联络办公室合署运行,指挥中心主任为办公室成员,下设七个工作小组,各由1名局党委班子成员任组长,每组由警务协作专员和联络员组成,在组长的直接安排下开展工作。

    二是深入宣传发动。多次组织专题会议,深入解读“+公安”警务机制,要求全警自觉将公安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各部门工作中去,融入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中去,使全警牢固树立“+公安”警务理念。同时,加强对外宣传,在“一标三实”“六进六边”“百万警进千万家”等工作中,在各级各类会议上,主动汇报公安工作,宣传“+公安”理念和机制。各派出所积极主动融入乡镇、村社基层基础治理,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三是认真推动实施。与50个市级部门进行了一一对接,对其内设机构及职责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对需要对接协作事项作了初步会商,确定了需要对接市级各部门的内设机构308个,对接事项609项。同时,在全面收集本局各警种需其他相关单位协作解决与支持的问题事项后,在各警务协作小组长的带领下,带着问题和需求主动上门走访座谈,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工作思路和做法,宣传介绍公安工作,听取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相关部门对公安工作的需求,对问题和需求进行认真会商解决;确立“警务专员每月联系、警务协作组长季度上门联络、双方半年组织一次会商、有情况随时沟通”的联络机制,确定联络人员和联络方式。

    四是协作展现成果。按照“稳中求进、注重质效”的原则,截至目前,已走访市级部门30余个,收集建议122条,会商解决问题35件,对外联络走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具体成果较多,如与市委书记信箱办会商,解决了高质量办理信访事项问题;与市委办协调,解决了重大信息上报意见不统一、时间不同步、信息倒灌问题,就街面警务工作站建设纳入市政规划、“智慧小区”感知源建设纳入新建楼盘验收项目达成一致意见;与常委办会商,解决了公安重大事项常委会快速研究问题和数据查询提供渠道问题;与市委目标绩效办会商,确定将公安重点工作设立为全市考核项目,由公安机关确定考核标准,由目标办具体实施考核,破解了全局性工作推动问题;与财政局对接,解决了我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用地土地划拨款518万长期未到位的问题,解决了警犬基地建设资金等问题;与发改局和住建局会商,解决了因职能调整对我局业务技术用房初设方案审查久拖未决等问题。此外,还有许多单位提出将看守所、拘戒所作为“警示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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