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市级有关部门:
为顺利推进2020年度20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万源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实施方案》,现就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工作责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市政府成立了万源市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主要领导是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安置所在村组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有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任务的乡、镇(街道办)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把该项工作作为生命工程来抓,站在关注民生的高度,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明确人员、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保障安全,确保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一)组织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达到“要我避让”变为“我要避让”的主动避让、提前避让的目的和效果,营造避险搬迁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负责对避险搬迁安置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公布,根据方案中拟定的受威胁户,结合提交的《万源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申请表》进行核实,公示无异议后,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签订《地质灾害搬迁避险搬迁安置协议书》。
(三)签订协议后,迅速按照《万源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按照自主与集中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协助解决或调整安置户建房用地、旧房拆除、新房建设等工作,切实关心避险搬迁户的生产生活,做到搬得走、建得起、能安居,确保2021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避险搬迁安置任务。
三、相关部门职责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本市辖区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对建房用地进行审批。
市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资金管理及兑付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对房屋建筑质量安全进行监管;同时做好危房改造项目政策倾斜和资金匹配工作。
市扶贫开发局、市民政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相关政策倾斜及资金匹配工作。
四、严格奖惩
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生命工程、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有关乡、镇(街道办)、市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对按质按时完成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乡、镇(街道办)和市级相关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万源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万源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避险避让搬迁安置工程实施方案
3. 万源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申请表
4. 公示
5. 万源市乡(镇)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议书
6. 万源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初步验收表
7. 万源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汇总表
8. 万源市2020年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户银行卡号花名册
9. 万源市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指标分解方案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1
万源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
安置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波成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宋春光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唐 军 市财政局局长
周远礼 市住建局局长
罗远兵 市民政局局长
万明鲜 市扶贫开发局局长
王 荐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江海平 市水务局局长
胡东海 市交运局局长
侯仕凡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宋春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侯仕凡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万源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避险避让
搬迁安置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避让搬迁安置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20年我市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扎实推进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10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是一项生命工程,也是惠民工程。以“预防为主、主动避让、提前避让相结合,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自力更生、统筹安排、节约用地、改变生产生活”的方针,密切结合当前精准扶贫、危房改造、高山移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宅基地复垦等工作,统筹协调并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坚持资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原则,切实推进万源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努力保障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二、实施阶段及步骤方法
(一)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20年9月至10月20日前,各有关乡、镇(街道办)、村、社搞好宣传发动,组织受威胁户拟定搬迁计划和作好搬迁准备。
第二阶段:摸底排查。2020年11月20日前,针对各乡、镇(街道办)上报的避让搬迁户花名册,由专业地质队逐户进行调查核实,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确定每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搬迁户,报万源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阶段:规划定点。2020年12月31日前,各有关乡、镇(街道办)完成规划到户,负责对纳入本次避让搬迁任务的住户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办)与搬迁农户及时签定搬迁协议。
第四阶段:搬迁建设。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各相关乡、镇(街道办)、村社全面启动实施搬迁建设工程,组织受威胁户进行搬迁、拆旧、建新等工作,在2月底前对巳签协议的避让户不履行协议或主动放弃搬迁安置的,所签协议自动作废,乡、镇(街道办)可将该指标用于解决符合条件的其他避让搬迁户,同时上报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备案。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2021年3月开始验收,各相关乡、镇(街道办)要组成验收小组对完成的搬迁户进行逐项验收,市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完成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各相关乡、镇(街道办)做好验收资料的归档,并上报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备案。
第六阶段:资金兑付(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与检查验收同步实施资金兑付工作,坚持验收一批,资金兑付一批。经市搬迁安置工程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局直接按照每户3.5万元的标准(不分贫困户和一般农户)将补助资金打卡直发到搬迁户。
第七阶段:总结汇报。2021年5月上旬,总结上报材料,迎接省、达州市检查验收。
(二)方法与步骤
1. 由受威胁户提出书面申请,并保证国家补助资金按专项用途使用和按时按要求搬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拆除旧并安置。
2. 乡、镇(街道办)、村、社对受威胁户的申请进行初步调查、核定并拟选建设地址和复核外迁建(购)房情况是否属实。
3. 专业地勘队伍完成《四川省万源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实施方案》,同时对各乡、镇(街道办)核实申报的搬迁户进行调查确认,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初步拟定、确定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户报万源市人民政府审批。
4. 所在村、社审查和批复后的《实施方案》中的拟搬迁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乡、镇(街道办)研究并公示。
5. 乡、镇(街道办)与公示无异议的受威胁户签定搬迁协议书。
6. 搬迁户自行实施搬迁安置,自然资源、财政等有关部门和所在乡、镇(街道办)、村社加强督促,搞好配合,并检查验收。
三、领导机构及工作要求
(一)领导机构
成立万源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运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负责搬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市自然资源局和市财政局具体承担避让搬迁的组织验收等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办)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全面负责开展此项工作。
(二)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市级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把此项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宣传引导,搞好协调配合,落实好政策与配套服务,确保快速有序高标准实施。
2、严格规划,搞好落实。各乡、镇(街道办)要深入实地,现场踏勘,对自建住房的搬迁户逐户规划和勘测选址,确保避让搬迁建设顺利进行。
3.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区域和困难户列为重点搬迁对象,按照“轻重缓急,逐步落实”解决,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对没有纳入搬迁的受威胁农户,乡、镇(街道办)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今后逐步解决。若遇地质灾害灾情,可组织受灾农户先期搬迁,待新指标下达后按标准给予补助;实在无力搬迁的,必须由乡、镇(街道办)协助落实暂住地点,待搬迁指标到位后实施搬迁。
4. 抓紧建设,确保安全。各乡、镇(街道办)要组织搬迁户抓紧做好搬迁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搬迁农户提供支付和帮助。汛期期间,必须将危房内人、财、物转移安置到安全地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 搞好帮扶,解决困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切实为受地质灾害威胁户解决实际困难,搞好帮扶。一是落实上级给予的避让搬迁优惠政策,实行以奖代补;二是搬迁建房只要符合规划要求可以先建后批,市自然资源、住建局、交运局等部门免收一切费用;三是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部门给予技术指导,免收一切费用,并为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6. 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资金系专项资金,应专款用于因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户,严禁挪作它用。凡挪用截留专用资金,将严肃追责。
7. 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实施中进行有益探索,创造性地开展避让搬迁工作,不断总结经验,为今后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提供好的经验和做法。
附件3
万源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申请表
农户 申请 | 万源市人民政府: 我户( 人)住房位于 镇(乡) 村 社,因处于 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内,一直未享受过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相关政策,房屋及人身安全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现自愿申请搬迁。我计划于 年 月 日前按照要求完成搬迁安置,待搬迁完毕,旧房拆除,经过验收合格后才享受补助,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搬迁,所享受指标自动作废,其指标由市人民政府用于解决其他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望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户主): 年 月 日 | ||
迁出村社意见 |
年 月 日 | 迁入村 村、社意见 |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意 见 |
年 月 日 |
附件4
公 示
为确保我乡(镇)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达州市及万源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通过农户申请,村社上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审查,最终确定将以下农户列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先进行公示,若对此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 乡(镇)人民政府报告,联系电话: 。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名单
隐患点名称 | 村 组 | 农户姓名 | 人口 | 备注 |
万源市 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附件5
万源市 镇(乡) 村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协议书
镇(乡)人民政府 (简称甲方)
被搬迁户村民姓名 , 村 组(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有关单位认定乙方现住宅基地位于地质灾害危险区、为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乙方必须实行避险搬迁。为确保整个避险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搬迁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组织动员乙方搬迁住房,避免灾害发生,帮助乙方规划落实迁建地点,乙方限时拆除原住房并将旧宅基地复垦,搬迁本着自筹资金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办法,甲方承诺补助乙方搬迁资金 元。
二、乙方自愿选择的搬迁安置方式为: 。
乙方自愿搬迁新建住房。甲方同意乙方搬迁安置地点位于
村 社,按法定标准,同意占地面积 平方米,办理农房用地等相关手续,免收相关费用。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修好新房,并于 年 月 日前接受甲方验收。
四、乙方同意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现有 结构住房 间(包括猪牛圈及附属设施) 平方米。
五、乙方自愿在场镇购买住房或亲戚子女在外有房,自愿投亲,并在 年 月 日前拆除现有 结构住房 间(包括猪牛圈及附属设施) 平方米,经甲方现场核定认定,享受搬迁新建户同样补助标准。
六、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统一规划集中安置于 。
七、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原危房,旧宅基地复垦后,其旧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归本社集体经济组织。新宅基地建好验收后,相关部门予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八、乙方在新建房屋、拆迁、复垦过程中,必须保障安全,一切安全责任和其他方面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九、补助资金发放办法:新房建成并入住,原房拆除并复耕后,经镇(乡)人民政府认定,报市政府,申请验收。经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等单位检查认定, 元补助资金直接一次性转入补助对象粮食直补卡。
十、乙方未在协议规定时间内(2021年4月30日前)按要求建设新房和拆除原住宅并复耕的,不享受避险搬迁有关优惠政策,所签定的协议自动作废,该指标由市人民政府解决其他符合条件的避让搬迁户,在建设和搬迁工作中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乙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资料,导致重复享受同一政策和补助的,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万源市国土资源局存档一份,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 镇(乡)人民政府(章)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6
万源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初步验收表
灾害类型 | |||||||
地理位置 | 镇(乡) 村 社(小地名:) | ||||||
验收内容 | 搬 迁 户 姓 名 | 人口 | 原房是 否撤除 | ||||
原房宅基地利用情况 | 安 置 地 点 | 是 否 有 新旧房屋照 片 | |||||
现住房 面 积 | 搬迁户 签 字 | ||||||
村(社)意 见 |
年 月 日 |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年 月 日 | ||||||
乡镇初步验收结果 |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三份,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各一份
附件7
万源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隐患点名称 | 避险搬迁农户基本情况 | 安置方式 | 补助 | 安置地点名称 | 安全性 | 地基稳定性 | 生产生活条件 | 农户(村社)认同 | 安置选址适宜性 | 搬迁紧迫性 | 搬迁安置完成时间 | |||||
所在乡(镇) | 户主 姓名 | 人口数 | 是否贫困户 | 就近分散安置 | 集中安置 | 异地安置 | |||||||||||
审核人签字: 填表人: |
附件8
万源市2020年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户银行卡号花名册
填报单位:
乡镇 | 村社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粮食直补卡号 | 开户行 | 金额(万元) | 电话 | |
合 计 | ||||||||
审核人: 填表人: |
附件9
万源市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指标分解方案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扎实推进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达市自然资规发〔2020〕332号),下达给我市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指标20户,资金70万元。按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相关规定,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的基础上,已组织四川煤田地质局137队专业人员对全市受地质灾害威胁户进行调查摸底和确认,以“轻重缓急”的原则,对省厅下达的20户指标分解如下:沙滩镇(4户)、河口镇(2户)、井溪镇(1)户、铁矿镇(2户)、石窝镇(1户)、青花镇(2户)、白沙镇(4户)、曾家乡(1户)、草坝镇(3户)等9个乡镇。
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指标分解表(20户)
序号 | 乡镇 | 隐患点名称 | 受威胁户姓名 | 备注 |
1 | 沙滩镇 | 沙滩镇鸳鸯池村小鸳鸯池组碳厂沟滑坡 | 胡文政 | |
2 | 沙滩镇龚家坝村王家沟组沙地梁滑坡 | 董正发 | ||
3 | 董伟儒 | |||
4 | 沙滩镇鸳鸯池村船棚石组大秧坡滑坡 | 张怡斌 | ||
5 | 河口镇 | 河口镇尖山村曹家坝组岩边上滑坡 | 苏定明 | |
6 | 河口镇行县坪村三合面组三合面滑坡 | 陈以伟 | ||
7 | 丼溪镇 | 井溪镇猫坪村沙坝组大坪滑坡 | ||
8 | 铁矿镇 | 铁矿镇南门社区凉桥滑坡 | 吴朝清 | |
9 | 刘 影 | |||
10 | 石窝镇 | 石窝镇兰草溪村二组马头岭滑坡 | 张文权 | |
11 | 青花镇 | 青花镇柳花坪村李家坪组赵家梁上滑坡 | 赵兵富 | |
12 | 赵显章 | |||
13 | 白沙镇 | 白沙镇廖家沟村龙门坎组龙门坎滑坡 | 马中国 | |
14 | 马廷亮 | |||
15 | 马廷东 | |||
16 | 袁兴碧 | |||
17 | 曾家乡 | 曾家乡花红湾村袁家坪组大岩河滑坡 | 侯作艺 | |
18 | 草坝镇 | 草坝镇光华村卢家石窑组冉家梁滑坡 | 冉从华 | |
19 | 冉贵龙 | |||
20 | 冉小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