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统称“五进”)工作,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根据达州市安委会办公室《达州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实施细则》(达市安办〔2020〕130号)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二、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进企业
主要任务:推动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增强企业防控火灾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企业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筑牢消防安全管理防线。
主要措施:
1.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创新培训形式,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运动会或消防日等活动,鼓励员工创作消防安全文化作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企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其他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灭火疏散演练。(责任单位:各乡镇安办、各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企业单位)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对每名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新上岗、转岗前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切实让员工做到“懂所在企业(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3.做好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加强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标识和内容醒目、规范、统一。重要岗位应张贴火灾风险警示提示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4.设置企业消防安全宣传栏、岗位安全标示、张贴安全宣传标语、风险警示公告、安全操作提示、应急处置措施等,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提示卡等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公益广告和提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在电影、电视开映(机)时播放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5.设立火灾隐患举报平台,健全奖励机制;依法建立消防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发现举报火灾风险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曝光身边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二)进农村
主要任务:提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有组织体系、有展示窗口、有便民册子、有广播设施的“四有”工作机制。深刻汲取国内外森林大火教训,认真治理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主要措施:
1.依托乡村电影流动放映队为载体,将消防电影、公益短片纳入乡村电影放映队的必播内容,把消防常识送进广大农村。(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
2.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休闲农业示范乡镇、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考核工作之中。(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
3.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每年对村“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消防培训,并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
4.重点行政村组建志愿消防队,每季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消防日以及农闲、节庆、集市、民俗活动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时机,每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
5.依托乡镇、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站、室、点),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警示牌和宣传资料;在主要道路设置一处固定消防宣传栏;古村寨、文物古建筑、山林、风景名胜区等火灾防范重点部位设立消防安全标志、警示性标语,提示村民和游客注意防火安全。(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
6.各村委会制定《村民防火公约》《村民消防安全行为规范手册》,落实“户户联防、村村联防”措施,建立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邻里守望”制度,实行“一对一”帮扶,上门宣传消防知识、查找火灾隐患,并落实紧急情况时的救助人员。加强对林区居民、村寨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的清理,防止家火上山、山火进家。(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
(三)进社区
主要任务:建立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机制,推动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增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初期火灾处置能力,提升社区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和逃生自救能力。加大社区公益宣传力度,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深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以及逃生自救技能。结合社区特点开展示范性、浸润式、警示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平安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
主要措施:
1.对辖区居民小区开展消防专项风险评估,主动与住建、发改、供电等部门对接,将老旧小区消防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督促配齐配全人防、物防、技防力量,加强消防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安办、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供电局及古东关街道、社区)
2.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社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等创建评定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安办、政府相关部门、古东关街道、社区)
3.各社区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与《居民防火公约》,从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网格员队伍等,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员”,鼓励社区党员、退休职工、教师等加入消防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社区)
4.将消防宣传教育融入社区文化建设,鼓励社区文艺爱好者开展消防安全文艺创作,定期组织开展送消防安全文艺节目进社区以及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院坝会”、社区演出等活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社区)
5.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日、全国科普日等节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大队、古东关街道、社区)
(四)进学校
主要任务:推动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内容,保障师资、教材、时间、场地等教育资源。推动建立学校与政府、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的共建协作,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使学生和教职工做到能懂常识、能自救,并通过“小手拉大手”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理念。
主要措施:
1.联合市教科局,每年对全市各中小学专兼职老师开展消防专题集中轮训工作。
2.市消防救援大队要将消防安全“四有”(有课时、有师资、有教材、有体验)纳入了中小学校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框架,推动消防安全知识“进学校”工作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教科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3.学校至少明确一名消防安全专职教师,建立校外消防兼职教员队伍。每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教学活动,定期组织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主题征文比赛、消防漫画大赛、参观消防站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教科局)
4.用好安全教育平台和各类消防安全教育资源,加大单位、社区、企业、社会机构等消防安全教育资源共享,采用线下参观体验学习和线上移动“云”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拓展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实践渠道。(责任单位:市教科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5.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两微一端”设置消防宣传教育栏,定期进行更新;利用多媒体、校园广播等平台不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寄宿制学校的宿舍张贴消防安全须知和疏散示意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校园消防科普体验馆或体验室,配备常用消防器材和模拟体验装置。(责任单位:市教科局)
6.定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师生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开设一堂消防知识课、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进行一次灭火实操,体验一次消防站开放。(责任单位:市教科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五)进家庭
主要任务:积极推动家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以家庭为单元的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以居家火灾防范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普及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结合家庭特点开展个性化亲情式消防安全教育,发挥“教育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积极作用。
主要措施:
1.市应急管理局要将消防科普教育阵地建设纳入城市公共安全教育统筹规划。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小区业主委员会等部门机构要定期组织发放、宣讲防火安全知识,开展消防安全提示等活动。小区物业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2.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争创活动中,定期组织居民开展家庭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评比表彰批“消防安全好家庭”。(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
3.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进社区”“进农村”相结合,通过社区、农村集体活动向家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城乡居民开展家庭灭火、疏散逃生演练,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家庭成员掌握“一懂三会”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
4.利用“两微一端”、电视、广播等媒体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家庭消防安全常识,倡导安全用火、用电习惯,指导家庭查找、消除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
5.提倡家庭基本消防安全保障投入,建立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家庭配备一套必要的报警、灭火、逃生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有条件的乡镇帮助弱势群体家庭安装“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
6.注重加强对《消防法》《森林法》等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日常习惯和行为自觉。(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公众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知识缺乏的现象依然突出,全社会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较低。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进一步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推动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走进来、长久开展下去,不断夯实本部门和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基础,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保障。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推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为配备消防宣传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活动等提供经费保障。电视、广播、微信、微博、互联网等传统和新兴媒体要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要督促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
(三)严格督导考评。要结合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不同特点,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目标和实施措施,作为消防工作检查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任务落实。要坚决纠治各类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的森林火灾事故。市政府将把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情况要纳入全市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并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通报。
万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