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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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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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征储中心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政府信息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类,编制了公开指南,落实保障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围绕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得民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中心由综合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专门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年通过万源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部门公告7条;部门工作动态21条,部门文件7条,政策解读6条,部门三公经费2条,部门财政预决算1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它信息2条);通过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及户外LED显示屏公示房屋征收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20余条;在被征收房屋范围内主动张贴公开30余条/次。

    (二)办理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涉及房屋征收相关信息公开内容,及时的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房屋征收情况、安置还房进度等社会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主动扩大公开对象范围。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促进工作能力提升。

    (五)夯实监督保障机制

    落实经费保障,有效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载体建设。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地宣传了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规定和具体房屋征收信息,让群众熟悉房屋征收政策,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征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信息主动公开方面仍需进一步深化细化,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深入。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待提升,公开的形式还较为局限,政策解读信息有待拓宽。针对存在的问题,着重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准确。

    (二)做好房屋征收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房屋征收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项目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继续做好房屋征收公告、决定、方案的公开,在一定范围内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结果的公开。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对公开的文件、执法文书,公开的环节,包括执行管理全过程公开,对项目的信息公开形成完整的链条。同时,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尝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信息,主动回应公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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